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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甘肃临泽工业园区
编号:PKD-2937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六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7.275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1989年
  • 建成面积
    2.5平方公里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绿色食品,现代农业
  • 园区地址 甘肃-张掖市-临泽工业园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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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通讯

园区介绍

一、开发区基本资料

甘肃临泽工业园区(原名称为临泽县工业开发区)是1988年被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改革实验项目之一,1989年开始兴建,1994年被国家农业部列为第 一批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2005年全国开发区清理审核后,甘肃省政府于2006年8月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甘肃临泽工业园区。园区位于临泽县城东3公里处的新民滩,规划面积727.5公顷,现已建成250公顷,规划用地全部为国有戈壁、荒滩,开发建设不占用农田。区内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年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气候干燥,属大陆性荒漠草原气候。平均海拔高度为1420米,平均日照8.4小时,日照百分率70%,年平均气温7.7℃,年平均降水量114.7毫米。

区位优势明显。临泽县工业开发区距张掖市40公里,距临泽火车站约3公里,与国道312线和连霍高等级公路相连,交通条件快捷便利,具有突出的地理区位优势。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临泽县工业开发区自兴建以来,县上先后投入资金4530多万元,进行“三通一绿”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开发区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和绿化美化等基本完善,做到开发区项目建到哪里,基础设施就配套到哪里,形成了招商引资、投资建设的良好环境。

二、发展状况及重点产业

临泽县始终把工业开发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作为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平台,立足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种子加工、玉米精深加工、番茄制品加工和草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累计投资4.8亿元,其中引进外资3.4亿元,建成各类企业92家,其中在美国上市的奥瑞金种子公司和国内上市的新疆中基股份实业公司、敦煌种业公司3家上市公司落户园区。开发区已建成甘肃省蕞大的玉米杂交种子加工基地、番茄制品加工基地和柠檬酸生产基地,形成了年加工种子15万吨、玉米淀粉3万吨、柠檬酸2万吨、无公害番茄制品4万吨和乳制品3.6万吨的主导产品生产规模。工业开发区年加工种子总量达11万吨,实现产值3.8亿元,种子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达12%;年生产玉米淀粉3万吨,柠檬酸1.8万吨,实现产值1.3亿元,在国内柠檬酸行业排名前五位;由中基集团投资1.2亿元建设的4万吨番茄制品生产线是目前甘肃省蕞大的番茄加工生产线,产品全部出口欧美。

2005年,甘肃临泽工业园区完成总产值8.9亿元,实现税收3196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45%,实现利润5383万元,出口创汇达1400万美元,安置就业2430人,经济总量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60%以上,工业开发区初具规模,发展优势和“洼地”聚集效应日益凸现。

三、管理服务

临泽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建立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和干事创业环境作为促进开发区快速发展的关键,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对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的吸引力。开发区兴建之时,县上成立了“临泽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财政、金融、土地、城建、工商、税务等22个单位组成,形成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的服务体系。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对工业开发区进行统一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先后制定了《工业开发区管理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从土地使用、吸引资金、项目合作、用工招聘、技术引进、税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开发区管理运行规范。

甘肃临泽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全面实行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套人马、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做到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程代办,并实行“预约登记,先照后证”的企业前置审批管理办法,“多家事,一家办”的审批项目全程代理制,“多家费,一家收,分头拨”的收费制度,凡来开发区投资的客商,企业只管融资建设和生产经营,其余工作都由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政府代办,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吸引客商,留住客商。同时,临泽县政府修订完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土地使用、审批办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只要有利于招商引资和投资兴业,均可允许在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区具有“不特有特,特中更特”的政策优势。

开发区真诚、高效、优质的服务,先后吸引了中基股份实业公司、长城种子公司、奥瑞金种子公司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到开发区投资发展。

锦绣临泽,丝路明珠。甘肃临泽工业园区将以优美的环境、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热忱欢迎国内外各界人士前来投资,合作开发,共同发展,共创辉煌!

临泽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优惠政策。

一、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1、对设在我县的内资和外资企业,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由企业自行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在我县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基础产业的企业,且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由企业自行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 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第 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投资者在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或新办其它企业(注册经营期五年以上),经批准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可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对投资规模较大及高新技术项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程序和未涉事宜,按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的规定办理。

二、规费方面的优惠政策

6、投资新办企业或在产权交易中涉及的各种收费,均在原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

7、国内投资企业减半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县级收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兴办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在规定的底价上减收60%;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经批准,可以划拨形式提供土地。

8、在荒滩、荒山、荒坡上投资创办绿色企业(如农场、牧场、园艺场、养殖场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土地出让金优惠50%以上。

9、县内企业以现有国有土地、厂房、设备出资的合资、合作项目,经评估确认资产价格后,成交价可优惠30%。

10、对投资创办的出口创汇企业,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企业扩大出口,以产品出口报关单为准,财政给予内陆运输补贴。

11、对外商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除享受国家已实行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免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一年,减半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二年,免缴矿产资源补偿费5年。

12、探矿权人投资勘查获得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后,可依法获得采矿权。允许将勘查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

13、投资企业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和摊派,以及未经批准的检查。

三、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

14、投资企业外聘的管理、技术、生产经营骨干及家属(含外商及家属、子女),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在生活、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15、县外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到我县承担项目建设、技术攻关、承包企业和经济管理,待遇从优,按其贡献给予奖励。

16、凡从县外引进的各类急需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高于同类人员工资标准1-3个档次确定其档案工资,并可低职高聘,优先解决家属、子女的户口,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工作满十年后留去自由。家在外地的每年享受一个半月的探亲假。

17、对我县急需的高中级技术人员,因来我县而辞去公职的,由我县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录用,恢复原身份、待遇、职称,并工龄连续计算,办理粮户关系。

18、国家分配或根据需要引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自愿到我县各类企业工作的,原身份不变,各类人事档案等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代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外,从报到之日,档案工资向上浮动两级。工作满五年后,固定一级,同时再向上浮动一级。

19、对有实际贡献的科技人员,按其科技成果所创造的价值由受益单位按年度税后利润的10%进行奖励。

20、凡自愿到企业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三年内工资照发,还可在企业再拿一份报酬。三年期满,愿意留在企业的,将工资、人事关系转入企业;不愿留企业的,将工资人事关系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并推荐就业。

四、引进项目资金方面的优惠政策

21、引进项目被企业采用的,按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第 一年税后利润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国家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或高新技术入股、嫁接改造现有企业,使企业新增盈利的,按当年减亏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使企业减亏的,按当年减亏额的5%给予奖励;新建企业的,待项目建成创造效益后,按年上缴税金总额的5%给予奖励。

22、对引进无偿资金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给予奖励;引进有偿无息资金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当年银行贷款利率予以奖励,每年奖励一次;引进有偿低息和平息资金的,按引进资金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按到位资金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引进设备或赠助物资的,按评估价值的8%给予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23、其它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另行研究确定。

2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制定的有关政策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临泽县工业开发区自兴建以来,县上先后投入资金4530多万元,进行“三通一绿”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开发区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和绿化美化等基本完善,做到开发区项目建到哪里,基础设施就配套到哪里,形成了招商引资、投资建设的良好环境。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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