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位于甘肃省东部,泾河上游董志塬腹地,海拔1445米,东与陕西省相接,西与宁夏相连,南与甘肃平凉相邻,地处东经107°27′42″—107°52′48″,北纬35°25′5″—35°51′11″之间,区内日照充足,降雨量丰富,平均气温10.1度,是庆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区内资源储量丰富,交通便利,已探明石油储量达4.35亿吨,煤层储量达1342亿吨;有连接陕甘宁三省大电网的330KV枢纽变电站一座;城区地下水资源丰富,第二水源—巴家咀水库已纳入城市环状供水网,年供水量4000万吨;省道202线纵贯市区,民航庆阳机场距市内仅2公里;区内已建成先进的程控电话网、可视电话会议网、数据通信网、无线市话网及GMS、CDMA移动通信网,通信方便快捷。
甘肃庆阳西峰工业园区由南北两个工业区构成,始建于2003年。200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园区,也是庆阳市唯 一通过国家审核的省级工业园区。南工业区位于西峰区新城区世纪大道东侧,北起南二环,南接南五环,东至东环路,规划建设面积4平方公里(6000亩)。北工业局位于西峰城区长庆北路与北环路交汇处,南至长庆北路北段,西至西环路北段,东至东环路北段,规划占地2平方公里,中心区占地500亩,园区内地势平坦、水源充足,建设条件良好。设有石油化工产品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区、机械电子产品区、外经外贸区、食品医药加工区、文化产品加工区及综合服务区七大功能区块。
园区道路十横四纵,给水、排水、排污、变送电、通讯等设施保障畅通,公共服务机构设施齐全、投资环境优越,可吸纳各类企业100户左右。园区建设全面建成后,将每年新增工业产值10多亿元,实现税收16000余万元,可全面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及产业间、企业间的密切配合与良性互动,将成为西峰区乃至庆阳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园区发展状况和重点产业
本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政策,配套服务的原则,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建设一流的基础设施,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建立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注重思维创新、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按照“环境就是资本,形象就是无形资产”的理念,坚持“环境营造与项目引进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努力将园区建设成为招商引资的平台,经济建设的航母,截至2005年7月底,园区已投资3360多万元完成了10千伏高低压电网和通讯光缆架设及供排水、中心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工程。首期开发土地63公顷,入园企业37户,其中南工业区入园企业18户,北工业区入园企业19户,总投资26458多万元,已有12户企业建成投产,完成总投资1.3亿元,实现就业220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特色农产品加工、石化产品及特色文化产品加工为主的具有显著地方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三、开发区管理服务
园区成立庆阳市西峰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
园区竭诚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公正、守信的服务环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和时限;对投资申报事项,凡资料齐全、文件齐备的内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外资企业涉及的区级审批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凡进入园区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出示区政府颁发的《检查许可证》,佩带行政执法标志,并进行登记。区政府设立了项目投资中心,设立了项目投诉“110”,对影响项目投资建设的各种不利因素及时查处,并反馈给企业。
甘肃庆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开放开发,广泛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来我市投资兴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提速、加快发展,在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
一、除国家法律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领域和项目外,投资者可选择各种形式在我市投资兴办各类项目。投资者在户口迁移、购房建房、子女入托入学、社会医疗保障、信用担保、成果鉴定与奖励等方面本市市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凡投资兴建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除享受国家省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市县区财政酌情给予一定返还。投资新办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试营业三个月内,只服务不收费,对鼓励类项目免收市内有权决定的各种规费。
三、所有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土地,均以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非营业性市政、环保、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所需用地,由政府统征后按蕞低限价划拨。投资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期限为: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服务用地40年。在使用期限内,经政府批准许可依法延期、出租、抵押、入股、继承和赠予。投资开发荒山、荒滩、废弃土地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可由政府酌情返还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期限50年。
四、金融单位对招商引资企业可采取仓库保全质押、出口退税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帐款质押等形式提供贷款,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对特色、节水、生态农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农副产品深度加工等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山野菜、中药材开发、个体苗圃和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产业化龙头项目、“十强百户”项目、重点财源项目,政府通过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财政贴息和借款等方式给予支持。
五、按照“不求所在,只求所为”的原则,热忱欢迎、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来我市兴办实业,参与开发。市县(区)政府和企业对技术开发、研发产品和增加税收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高薪和重奖。创办企业或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可视具体情况一次性奖励2─10万元。
六、广泛吸引、积极鼓励投资者和各类企业托管、租赁、承包市内已建成的营业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旅游项目以及国营、集体企业,参与企业改制改造,原有企业可实行“零资产”处置。通过合资、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转为招商引资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享受外资企业待遇。大力鼓励和支持庆阳在国外、省外创业的企业家和市外、国外企业来庆阳注册设立分部、分公司、加工车间、销售网络或办事机构,与外资、招商引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和优惠。
七、对在市内城镇新规划区和产业示范园区的新建企业项目,项目合作单位可为企业提供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有关问题。
八、鼓励和支持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不包括学校、医院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工作人员)创办、领办、帮办各类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凡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创办、领办、帮办企业的干部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本人原级别、工资三年内不变、其它待遇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对事迹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要给予重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
九、对在我市投资数额较大,科技含量较高,对全市经济发展、财政增收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进行重点支持、确定领导帮扶、选派干部无偿为企业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项目建成后,可实行政府挂牌保护。
十、对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引进项目、资金(不包括国家、省上资金、上级单位计划内拨款)、物资、设备和高新技术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庆阳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庆阳市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东、南部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湿润半湿润气候,年均气温7℃-10℃,年日照2250小时-2600小时,无霜期140天-180天。年均降雨480-660毫米。庆阳有着丰富的资源。境内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土层深厚,资源富集,有“陇东粮仓”之美誉,是甘肃省的产粮大市,粮食总产量连年占据甘肃省八分之一多;森林资源丰富,2011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力争到十二五末达到35%,创建成国 家级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