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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招商优惠政策 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费
2013
03/20
17:17

3月19日消息 近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招商引资工作,兰州新区近日下发了《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兰州新区2013年招商引资项目导则》,出台多项鼓励企业投资兰州新区的优惠政策和促进项目建设的规定。

《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对入驻兰州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出土地出让金减免、税收减免、财政奖励等方面的优惠。包括对一年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5年内的土地使用税新区留成部分将由财政全额列支;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10年内,每吸纳新区户籍劳动力1人,每年给予企业200元奖励;2015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兰州新区2013年招商引资项目导则》则针对2013年新招商引资至兰州新区的工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从土地、财税等方面提出促进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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