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伏润之 通讯员李莉 甘国瑞
“‘营改增’以来我们比之前同期少缴了138万多元的税款,对企业发展帮助很大。”山丹县铁骑物流公司财务人员说,该公司是2013年8月纳入“营改增”管理的,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公司实现收入4800万元,缴纳增值税仅31万元,较“营改增”之前税负大为降低。
“营改增”以来,全省范围内减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税源良性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有力助推了我省经济发展。
减税规模不断扩大
景泰县浩宇物流有限公司拥有固定资产2000万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1625.47万元,缴纳增值税29.55万元,实际税负1.81%。倘若按照“营改增”之前原营业税政策,需缴纳营业税54.13万元。因“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油品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使该企业直接减少税额24.58万元,企业切实享受到了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据省国税局统计,我省自2013年8月1日开展“营改增”扩大试点以来,试点纳税人减税规模不断扩大。与按营业税计算相比,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28180万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购买应税服务增加抵扣,间接减税66765万元。两项合计,减税规模达到94945万元。
减税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月均减负税额由2013年月均4751万元增长到2014年月均5932万元,增长25%。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一般纳税人中80%以上有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减税面达到98%。
经济税源良性增长
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以来,与减税效应相伴,经济规模与税收规模也基本同步扩张,月均入库税额由9600万元增长到1.73亿元,增长80%。
“营改增”涵养了税源,增强了税基,促进了全省“营改增”行业经济良性发展。
嘉峪关市豪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成庭算了一笔账:“营改增”前,每收入10000元要交300元营业税,“营改增”后,收入虽然按11%征税,但车辆用油料、修理费、材料费的进项税可以从收入中抵扣,而且新购运营车辆所含的增值税按17%抵扣。这样下来,他的公司2014年比之前缴营业税减少了20.8万元,当年的税收负担只有0.01%。他还表示要把省下来的钱扩大企业规模。
省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试点以来,我省“营改增”收入稳步增长,共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收入255776万元,月均入库13657万元,同比增幅42%。截至2014年12月底,现代服务业新增一般纳税人2872户,较试点之初增长6倍多。
“营改增”减少了重复征税,促进了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据统计公布数据,2013年度,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5%,对GDP贡献率达到39.6%,比上年提高2.87个百分点;2014年度,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占GDP的比重为44.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十年来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增加值。涉及“营改增”的现代物流、交通运输、文化产业对第三产业发展带动明显。
社会效应显著提升
酒泉通宇站务公司成立时间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了占据市场份额,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原来缴营业税,没有任何抵扣,经营成本大。2013年营改增后,企业经营有了新气象。“相比原来缴纳营业税,在改征增值税后的17个月,企业直接减少纳税14.6万元,我的资金更加充足了。”总经理闫大明高兴地说。
随着“营改增”试点不断扩围增容,部分现代服务业税负下降,同时制造业企业因购进服务可抵扣而相应增加服务需求,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源向服务业集聚,服务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改革试点以来,全省“营改增”纳税人户数由试点之初的0.96万户增长到2.74万户,其中2013年8月1日之后新开业的纳税人1.93万户,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研发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分类型看,受惠力度最大的现代服务业新开业纳税人户数占总数的64%;受惠面最广的小规模纳税人新开业纳税人户数占总数的82%。目前,现代服务业已成为我省营改增纳税的主力,试点以来共累计入库100972万元,占试点税收总额的48%,表明企业发展服务业积极性提高,形成新的劳动力需求,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作者:伏润之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