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近日,武威市制定出台《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意见》,积极推进全市产业布局调整,支持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
《意见》规定,今年起,工业园区以外不再建设工业项目。中心城区内企业要按照产业定位发展,一律搬迁至相应的工业园区。对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项目用地实行净地出让,以成本价供给。搬迁企业原址土地按取得方式,由市政府按照规定进行收储。收储后的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出让土地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返还85%,5000万至1亿元的返还80%,以帮助支持出城入园企业新址项目建设和发展。
《意见》还规定,搬迁企业新址项目不能单纯将原址项目进行位移,必须进行改造升级,新址项目投资额度不得低于财政返还的原址土地出让金额。对出城入园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未按期动工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督办、收取土地闲置费、退回土地出让金、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对无特殊情况拒不出城入园、排放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在2015年底前一律停产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