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三年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步伐,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污染现状。
通过推行环境准入,提高了工业园区入园门槛,限制了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入园。加大了对园区企业监督管理力度,严查偷排行为, 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监督,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今年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7家。通过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增强了企业的环保意识,规范了企业的环境行为,有效改善了园区环境质量。
认真落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节能、节水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家,全部通过省厅审核。
严把项目管理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明确要求新进园区的项目必须严格实行“两个禁止”,即未经环评的项目禁止建设,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禁止投产。对新、扩、改建项目,在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还把污染物削减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对32个项目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严把执法监督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5年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443多人次,先后对35起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依法取缔关停“十五小”、“新五小”企业6家;对3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通过严格执法,提高了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