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部分重大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首席记者 丁炜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对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进行调整,并对有关重大建设项目下浮最低资本金比例、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支持服务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我省对各行各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作出规定:在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在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中,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根据通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按照规定,凡尚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办理备案手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金融机构尚未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按照新规执行。已经办理相关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新规执行。已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原合同执行。
作者:丁炜娜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